| 首 页 | 商 家 | 资 讯 | 图 库 | 论 坛 |
|
|
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2006-03-28 阅读: 出处:广州汽配网 编辑:carsea 评论: 条
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品展销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展销会,是指由一个或者若干个单位举办,具有相应资格的若干经营者参加,在固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用展销的形式,以现货或者订货的方式销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动。
第三条 举办商品展销会的单位(以下简称举办单位)、参加商品展销会展销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下简称参展经营者),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
第五条 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后,方可进行。未经登记,不得举办商品展销会。 第六条 举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
第七条 参展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八条 举办单位应当向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若干个单位联合举办的,应当由其中一个具体承担商品展销会组织活动的单位向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向举办地地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向举办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品展销会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异地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经申请举办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转,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第十条 申请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 ||||
| · 国家加强许可证管理 进口车营销渠道面临洗牌 | 2008/10/21 |
| · 进口企业与经销商生怨 进口汽车许可证管理将改 | 2008/10/14 |
| · 汽车变革初期的考验:合资认识及行业管理等 | 2008/09/17 |
| · 汽车变革初期的考验:合资认识及行业管理等 | 2008/09/17 |
| · 飞思卡尔用新电源管理集成电路照亮LED增长市场 | 2008/09/16 |
| · 品牌管理办法即将调整 汽车营销模式遇变革机会 | 2008/09/09 |
| · 职能详解 发改委工信部汽车管理职能界清 | 2008/08/28 |
| · 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争端:一场没有输赢的博弈 | 2008/08/02 |
| · WTO裁决我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规 | 2008/07/22 |
| · 部分城市私家车车身广告管理规定 | 2008/07/16 |